颍州区企业商标变更要准备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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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企业商标变更要准备哪些资料?

作者:阜阳盛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31 08:30:32

在先使用权人的在先使用权保护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保护的例外,即是合理地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其保护的只是在先使用人既存的商标利益,商标权的增量利益应该属于专用权人的商标在先使用权人的在先使用权保护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保护的例外,即是合理地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其保护的只是在先使用人既存的商标利益,商标权的增量利益应该属于专用权人的,即在整个商标专用权的利益中划出一块在先使用权人原来既存的那部分利益,这样使用范围的限制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只能在原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不得扩大使用的类别和范围,比如,扩大使用在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

二是不得改变原来使用的商标的图形、文字、色彩、结构、书写方式等内容,但以同他人注册商标相区别为目的而进行的改变除外。

三是商标先用人只能在原有生产规模和销售区域内使用,不可进一步拓展市场规模和使用地域,从而挤压并侵占商标权人的市场利益。对于构成商标在先使用权与注册商标专用权冲突的,如果通过添加识别标志而不致混淆时,则不构成商标权利冲突了,此时在先使用权人可以不受原使用范围继续使用的约束,所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先使用权人在不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情况下,不必过分担心自己的业务发展会受到他人注册商标的致命约束。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高速发展,很多企业日益壮大,企业价值也变得水涨船高了。在一些企业中,有的股东会一直持有公司股权(票),希望能有更大的增值,而有的股东则会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选择在一个适合的时机,悄然退出。股东在退出时,总会希望能够将持有的股权(票)以较高的价格售出尤其是当企业被上市公司或其他公司收购时,这种高溢价的需求就会更加明显。那么,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我们该如何操作才能使利益最大化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企业在进行股权(票)转让的过程中,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股东,增值的部分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是法人单位,增值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当年满足高新技术或软件企业的要求,还可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

下面我司就给大家讲一讲股权转让期间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先讲几个股权转让知识以及税务筹划的方法:

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二、方案设计股权转让是较为复杂的问题,尤其是我国《公司法》对一些细节缺乏明文规定,法律条款不完善的情况下,应该谨慎对待,股权转让方案应尽量规范,完整,以减少争议的发生。1、明确股权转让的主体,调查其合法性受让方是公司,则应调查是否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是否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其合法性的凭证;受让方是个人的情况,则应调查自然人能否有能力投资被转让的股权,有无犯罪记录等。2、明确股权转让的内容股权转让标的的具体数额,须经相关部门出具《验资报告》;若是国有股份转让须经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经相关部门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其数额。3、股权转让行为的批文或决定公司须有股东(大)会的决议,国有企业须有上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条文。4、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的对职工安置的处理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对职工安置的问题,应做好相应的防范解决措施。5、股权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企业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需做好相应的解决措施,防患于未然。6、股权转让后取得股权的方式有限公司是股东名册变更并且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受让方才能取得股权;股份有限公司则是股权转让后合同生效,受让方取得股权。

三、公司股权转让流程一般是:1、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2、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转让决议;3、资产评估;4、制定转让方案;5、签订股权转让协议;6、支付价款;7、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权转让的合理税务筹划:1、将股权以低价转让至有税收奖励政策的地方;2、在有税收奖励政策的地方以市场价格转让至受让方。

操作难点:

1、第一次低价转让被合理接受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第十二条文中。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上文对低价转让虽然有明文的限制,但是条文里的标准却不是很清晰,导致各地税务局执行标准也不一样,操作难度根据当地税局来定。值得注意的是,确实有企业成功的操作了以低溢价率成功将股份转让至税负洼地,经分析,关键成功点是否能在税务机关稽查时提供合理理由并且被接受。

2、找到合适的税负洼地很多的地方政府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不同的地方,政府扶持的产业可能不一样。有些地方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税率低至3.5%,大大降低了税负。一般以股权转让为目的设立的企业都喜欢以政策越高越好作为选择标准,这是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另外两个更重要的因素也是要放在考量范围内。

3、政策稳定性长期来看,以股权转让为目的设置的企业一般的话都有长期性(排除立刻要做交易的企业),所以选择一个口碑不太稳定,但是政策好作为税负洼地,会有一定的风险要企业承担。

4、避免二次缴税的可能性一般税负洼地的操作都是当地政策根据你的纳税额,以政府扶持资金的形式奖励给企业,这样看起来好像减免了税负,但是在其中,这笔奖励金如果落到了企业账户里,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二次纳税。目前已掌握的部分地方能做到规避二次纳税的问题,这样相比于一些扶持金必须入企业账户的操作来说,变相又减免了税负。

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

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阜阳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两大区别:

1、商标注销后是可以重新申请的,但是商标撤销是不能的。

2、商标注销是主动行为,商标撤销则是被动行为。

商标撤销的情况:

1、使用不当撤销商标

2、注册不当撤销商标

3、争议撤销商标

商标注销的情况:

1、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

2、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

3、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

为何在自贸区注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会成为主流呢?这个标题我们重点要阐述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注册地会选择自贸区,第二为什么是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而不是内资?注册地选自贸区有何优势(不分内外资)?

1、允许开设商业保理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在自贸区外,融资租赁公司是不能混业经营的。在自贸区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2、可设立跨境专户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可开立跨境人民币专户,向境外借取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借款额度采取余额制管理。“央行关于支持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规定: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该政策有助于区内融资租赁企业获得成本更低的资金,更具国际竞争力。

3、企业担保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便利政策。“央行30条”规定:取消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担保费的核准,区内机构直接到银行办理担保费购付汇手续。《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可自行办理担保合同签约,无需到外汇局申请办理事前行政审批手续。区内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时,不受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净资产比例、被担保人盈利状况及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之间股权关联条件的限制。

4、资金池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国内、国际外汇主账户等本、外币资金池业务。“央行关于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规定: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企业已开立的境内外币资金池账户、国际贸易结算中心专用账户名称统一改为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功能并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

5、外汇结汇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融资租赁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结汇之后的资金要放到对应的人民币专用账户,这个账户是受监管的,资金使用必须有真实、合理的用途。

6、货款支付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项目货款支付的便利政策。《试验区境内外租赁服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规定:允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项目公司从境外购入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并租赁给承租人时,凭合同、商业单证等材料办理付汇手续。租赁给境外承租人的,外汇局可按照无关单外汇支付方式进行核查。

7、境外放款业务《试验区境内外租赁服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规定: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用于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租金收入。该账户内的外汇收入需结汇时,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

8、审批权限下放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权限下放,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批3亿美金以下注册资本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为什么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更易办理由于考虑到对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压力以及在自贸区试点的风险可控性考虑,在自贸区内注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流程更加简捷化,具体内容包括外资在实施简化办理的前提是主管部门对于新设企业须自我确认已符合《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督、管理规定,并具备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准入审批指引的各类条件,由原先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改为企业主动承诺符合条件。总的来说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条件和流程都简便了很多,操作难度大大降低,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自贸区注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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