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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商标变更需经历的程序

作者:阜阳盛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4 08:44:34

商标的正确使用能够保持商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最基本的功能,有助于商标潜在的第二含义的成长,能够有力反击侵权人的抗辩,使商标权人在商标侵权案中既可申请禁令救济又可要求损害赔偿。商标的正确使用能够保持商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最基本的功能,有助于商标潜在的第二含义的成长,能够有力反击侵权人的抗辩,使商标权人在商标侵权案中既可申请禁令救济又可要求损害赔偿。《商标法》第44条明文规定了四种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情况是指将构成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数字等要素进行较大变化,导致商标的主要部分或显著特征变化的情况。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根据《商标法》第23条的规定,如果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情况发生变化,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商标局申请变更,不能自行变更。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注册商标应当依法定条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依法定程序变更,不得自行转让。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情况。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是实践中最常见的,因注册商标使用不当导致被撤销的情况。《商标法》第44条前三项行为之一的,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阜阳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对于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阜阳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人)的义务:

1.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别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是一种可视为感知的标志。商标的背后其实是一个企业的品牌,品牌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企业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也难免有时候会遇到商标侵权和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的问题。那我们的商标被侵权了应该怎么做呢?同时也要避免侵权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哪些做法是对商标侵权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在同一个商品类别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注册人同意,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著作权和专利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网友在问题中提及的“申请了软件著作权”,其实是指软件的开发者为了取得明确的证据,避免日后陷入纠纷而对软件的著作权进行了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分为:1.软件著作权登记;2.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3.软件专有转让合同登记。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其次,著作权并不保护“构想”本身,只保护“形式”。对软件本身的保护由《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结合来实现,而对软件的设计思想进行保护则需要通过申请专利来实现。从理论上讲,对软件本身的保护,仅仅是保护了一种具体的编码程序,而对软件设计思想的保护则实现了在此设计思想下所有可能编码形式的打包保护。

再次,软件的著作权只需具备独创性,而软件申请专利保护需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条件。软件先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并不影响其进行专利申请。虽然软件著作权先申请,但是软件系统的技术核心、构想、模型等没有公开。申请专利的话,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不会有丧失新颖性的问题,因为著作权没有新颖性,只有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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